家姐冯太后 - 第十章:远隔巷弄,且看花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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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长安。
    新婚燕尔,却与夫婿別离。
    看著言笑晏晏的阿晴,魏母心中不是滋味。
    魏母心中是有些懊恼的,若非自己留在了长安,阿晴早已与阿珙一同前往平城,又何来此时的夫妻分居两地。
    但是阿晴反而看得很开。
    能够嫁给阿珙,她就已经觉得很幸福了,虽然现在阿珙去了平城,但是並不是丟下了她,而是她主动要留下来照顾魏母的。
    更何况,阿晴已经知道了,冯珙是在知道姐姐当了皇后以后,才决定娶她的。
    如果阿珙愿意,他可以在平城找到更好的小娘子,但是他还是娶了我。
    女儿家的心思,旁人总是猜不透,摸不著的。
    思念是真的,开心也是真的。
    开开心心过一天也是过,难受著过一天也是过。
    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,即便暂时分离,也总会相见的那一天。
    阿晴不在乎冯珙是否富贵,即便是身处陋巷之中,能知道他一切安好,那就够了。
    刚才又有信使送了信来,招待信使喝了杯茶后,信使又匆匆赶往下一家去了。
    这个年头,车马很慢,路途很远。
    送一封信,不知何时送达,不知能否送达。
    冯珙与冯熙在初入平城时,便分別写了封报平安的信,但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,让人帮忙带到长安。
    直到授了官,有了些资源,才又都写了信,连带著之前的那两封一同托人送出,直到今日方才送到阿晴手中。
    魏母和阿晴都识字,不过阿晴执意要读给魏母听,魏母拗不过她,便同意了。
    不过刚读了开了个头,阿晴就羞红了脸,读不下去了。
    “爱妻阿晴……”
    魏母听到这个开头,心里嘀咕了一句,这个阿珙,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油嘴滑舌。
    见阿晴不好意思再读下去,魏母便让她將信分一分。
    信是分別由冯熙、冯珙写的,阿晴將冯熙的信递给了魏母,自己则是红著脸看著冯珙的信。
    冯珙在信中写了平城风光,写了他见到了姐姐,也写了他被封了个大官,甚至还封了县侯。
    不过这些阿晴都不是很在乎。
    阿晴接著往下看。
    信到后面,便不再是这些东西,而是冯珙的絮絮叨叨,诉说著思念,说著些让阿晴面红耳赤的情话,仿佛他就在耳边衝著阿晴呢喃。
    魏母也將冯熙的信读完了,即便是再认真的读,一个字一个字的读,信纸能承载的终究只有一小部分。
    哪怕再读一遍,也还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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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阿晴。”魏母声音轻轻地唤了声,“等过一段时间,我们便去平城吧!”
    阿晴的眼睛眯成了月牙,“好呀。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远在平城的冯珙会不会想念自己的小娇妻呢。
    当然会。
    有的人思念,会泪流满面,阿晴思念,会言笑晏晏,而冯珙思念,会加班加点。
    自从冯珙展露出自己非凡的后勤天赋和能力后,封敕文便彻底甩开了这方面的任务,美曰其名是给他锻链的机会。
    当然,冯珙对此也是乐见其成的,只能能有发挥的舞台,他在军中的威信,就或多或少能树立起来一些。
    反正回宅子太早了也无事,还不如忙一些,可以减少些思念。
    宅子是宅子,家是家。
    宅子再好,没了人的陪伴,那也只是一件死物,宅子再差,有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,那也是最温暖的家。
    冯珙和阿晴即便分居两地,也在心中达成了共识。
    温柔乡是英雄冢啊。
    冯珙在心中哀嘆。
    这个年纪正是气血旺盛的时候,若是未尝到肉味儿,尚且能够忍受,但是食髓知味儿后,很难再去面对冰冷的被窝。
    长夜漫漫,陪伴冯珙的只有处理不完的卷案,还有一盏闪著黄色的光的油灯。
    也不知道大哥最近在忙些什么,冯珙觉得已经有段时间没见到冯熙回到府中过夜了。
    偌大的长乐王府,哦不,现在已经是冯府了,曾经被多少人覬覦,但是在冯熙、冯珙两人的心中,这也不过就是个回不回都无所谓的宅子罢了。
    如果说冯珙对孤独难以忍受的话,那冯熙从来便不知道什么叫做孤独。
    冯熙的心思其实很敏锐,但是他的性格不会让他过分地沉溺於“不必要”的感受之中。
    拓跋濬在决定將妹妹嫁给冯熙后,便暗地里对冯熙进行了培养。
    冯珙忙於出征事宜地时候,冯熙也被拓跋濬安排到了中军之中,从一个普通士卒做起。
    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,至少在军伍之中是通用的。
    凭藉勇武和宽宏热情的性情,冯熙很快就在中军站稳了脚跟,短短半月,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队的队长。
    冯熙並不需要一步一步往上爬,他已经是一名货真价实的,能负责三千中军的冠军將军了。
    拓跋濬如此安排,只不过是想让冯熙能够从底层军官那里学点东西,然后再扔到中层军官那里学一学,便能走马上任,肩负起冠军將军的职责了。
    按照冯熙的学习进度来看,恐怕要不了多久,就能走完拓跋濬为他准备的所有流程。
    甚至说,可能冯珙还没有回到平城,冯熙便已经先他一步,拿到符合官职身份的权力了。
    在羌氐中生活的数年,冯熙可不是光是找人打些不痛不痒的架,然后就得到了他们的拥护。
    草原是残酷的,部落之间的战爭一旦爆发,那將是完全按照自然法则中的弱肉强食来的。
    胜者吞掉败者的一切,青壮、老人和半大的孩童都会被杀掉,女人和很小的孩子则会被掳掠,冯熙带著他所在的部落杀了不知道多少的人,抢了多少东西。
    到了长安以后,他的凶狠是藏起来了,而不是消失了。
    学习《孝经》,学习儒家经典,不过是为了更好的偽装自己,他所在乎的人只有冯珙和魏母而已。
    冯熙常年在外游歷,也是因为不想过分忍耐自己的真实性情。
    这样的冯熙被安排在中军,便是鱼入大海,鸟上青天。
    这些中军士卒大多都是鲜卑老卒,中层军官更是全是如此,跟隨拓跋燾一路征胡夏、攻平凉、灭北燕、败柔然,战场破阵他们拿手,烧杀掳掠他们也在行。
    冯熙在这里甚至都不用过分遮掩自己的性情,很快就和这些骄兵悍將们打成了一片。
    当然,能和他们打成一片的前提是,能够不被他们打成一片。
    所以,拳头才是硬道理,真理只在拳头打得到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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