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天龙开始武独天下 - 第五十九章 青袍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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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片刻过后,因高远策马扬起的烟尘渐散无踪。
    高岩向外凸出延伸,那方遮路挡雨的大青石上,一道如老僧入定般的身影微不可察地动了动。
    他身著青袍,周身气息沉寂如尸,衣色又与青石相近,这般静立不动时,从下往上望去,几乎难用肉眼分辨。
    是以,高远与一眾马匪,竟无一人留意到他。
    忽听衣袂轻响,青袍人双袖一展,左右袖中各滑出一根细如竹筷的黑铁杖。
    铁杖在青石上轻轻一点,他身形已如鸿毛般跃起,轻飘飘落在丈许之外。
    此人双脚凌空,全凭两根细铁杖支撑身形,竟就这般从山崖缓缓跃下。
    这般诡异姿態,若有人撞见,怕是要以为鬼魂现身,嚇得屁滚尿流。
    青袍客落至尸身旁,逐一检查马匪伤口,咽喉的剑伤、胸口的掌印,从被震入草堆的嘍囉,到撞在老槐树下双目圆睁,死不瞑目的匪首大汉,无一遗漏。
    一共四剑、三掌。
    除了槐树下的大汉,其余人皆为一击毙命。
    由此可见,那少年的剑法、身法之精准迅疾,內力之浑厚,已然远超寻常江湖人!
    若非亲眼目睹少年出招,青袍人实在难以相信,此间马匪竟全是他一人所杀。
    他用铁杖轻轻拨开大汉攥紧的五指,果见其掌心关节处布满厚茧,整个掌心顏色更是暗沉异常。
    “气自丹田吐,全神注掌心,按实始发劲,开掌需横沉,原来是穿心掌。”
    青袍人面部僵硬如石雕,嘴唇未动分毫,话语却如鬼魅低语般飘出。
    从练功痕跡来看,大汉掌心暗沉尚浅,显然穿心掌未练至高深境界,但也绝非普通江湖人能及。
    青袍人暗自思忖:自己若对上这大汉,虽也能如那少年般不费吹灰之力將其解决,却断无那般风轻云淡。
    再看大汉死状,少年內力分明在自己之下,若凭自家绝学拉开距离,自己或可在百招后將其击败。
    但他身法精妙异常,想要杀他,却非易事。
    思绪至此,青袍人眼中忽露几分悵然之色:
    “悠悠青山少年郎,意气风发凌绝顶!”当年的少年太子,何尝不是这般模样?
    回忆戛然而止,青袍人幽幽一嘆,语气中满是沉鬱。
    “老天爷该死,段家兄弟也该死!我早已不是我,这世上,再也没有少年太子了……哎!”
    直到这声长嘆落下,他心中积压的鬱闷悲苦,才稍稍流露分毫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高远返回开南府时,恰是申时。
    他第一时间便去了神农帮驻地,再不露面,司空玄怕是要急得跳脚了。
    大堂之上,司空玄原本面色发白,见高远进门,脸色瞬间红润不少,言语间满是对他安危的关切,半句不提他此间几日去了何处。
    根据牧武符的匯报,司空玄哪里猜不到,高远定是又去寻那所谓的“渡口”了,虽不知他是寻人还是寻物。
    但只要高远留在神农帮,帮自己应付眼前的危机,他也懒得追问太多。
    司空玄要借高远之力对抗灵鷲宫,高远需靠神农帮“避祸”,两人对此心照不宣。
    是以,司空玄对高远向来是“宽鬆管理”,他这“副帮主”的名头,说穿了更像个吉祥物。
    应付完司空玄,高远打马回了清井街。
    路上,他忍不住復盘起近日的变化。
    从前空有一身不错的內气,却无配套招式,如今既习得凌波微步,又掌握了天鉴御风十九式,短短几日,综合武艺至少上了两个台阶。
    若再遇上洪照仁,说不定能压他一头。
    即便再碰到都灵子之流的老一辈江湖名宿,凭藉天鉴御风十九式,估计也能斗上一斗。
    只是自己內力终究稍逊他一筹,胜负仍难预料。
    好在有凌波微步在身,相当於多了一层保险,打得贏便打,打不贏的话,论及跑路,他可熟得很。
    刚踏进院门口,便见常英坐在檐下的小板凳上,盯著地面发呆。
    见他回来,小姑娘眼神一亮,隨即又小嘴一嘟,带著几分嗔怪道:“大侠终於捨得回来了啊?”
    高远瞧她连“大哥”都不叫,便知这小丫头是真生气了。
    他笑著上前,从怀里摸出个巴掌大的木雕小兔子,在她眼前晃了晃:
    “生气啦?確实事多,耽搁了几日,让你担心了,喏,给你的。”
    常英指尖轻轻碰了碰兔耳朵,嘴角忍不住往上扬,却还硬绷著脸:“你拿这个骗小孩呢?”
    “嘿,你不是小孩?不要就算了。”
    高远被她气笑,上前一步,在她脑门上轻轻敲了个“板栗”。
    “再绷著脸,晚上罚你抄十遍『天地玄黄』。”
    “哎呀,大哥,痛!”
    常英捂著额头叫了一声,夺下小兔子,一溜烟躲到了一侧。
    见高远打水进屋洗漱,她又偷偷凑到门前,小声嘀咕:“把我脑子打坏了,以后可没人给你做饭了,哼!”
    高远听得哭笑不得,不过话说回来,贫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,常英年纪虽小,厨艺著实不错,家里也收拾得井井有条,倒省了他不少事。
    在琅嬛福地时,他虽也每日在剑湖洗漱,但终究有几日没好好打理自己。
    此刻洗净尘垢、盘好髮髻,换上一身乾净衣裳,只觉浑身舒畅。
    晚饭时,常英摆了几样小菜。
    东坡玉糝羹、醋溜鱼,还有两道时令鲜蔬,然后又屁顛屁顛跑出去,给高远打了一壶青梅酒。
    兄妹俩一同吃饭,常英的目光却总黏在高远搁在案上的剑上。
    那把从琅嬛福地带回的宝剑,此刻已被他从油布中取出,剑鞘华贵非凡,剑柄与鞘口相接处,嵌著一颗血红宝石,圆润如凝血,映著灯光,似有红光流转。
    好看的物件,尤其是闪闪发亮的宝石,纵不是所有女孩都喜欢,对大多数孩子来说,也有著不小的诱惑。
    高远瞧她心不在焉的模样,顿时乐了,夹了一箸最嫩的鱼腹肉给她:“好看吗?”
    “好看!”
    常英见他夹了自己最喜欢的鱼腹肉,眼睛弯成了月牙,瞬间笑开了花。
    “小孩子可不能玩剑。”高远提前堵住她的话头。
    “那摸摸总可以吧?”
    “不行,这剑锐气太盛,小心伤著你。”
    “好吧……”
    常英垮著小脸,又好奇地问,“大哥,它怎么这么漂亮啊?”
    “因为它贵。”
    “啊?”常英怔了怔,追问,“有多贵呀?”
    高远故意逗她:“贵到……把它当了,能让你顿顿吃大肉、天天穿新衣裳不重样,从今年吃到后年都不止。”
    常英眼睛倏地瞪圆,掰著小指头算起来,眉头皱成了小疙瘩,想来又在心里盘算“巨款”了。
    高远捏了捏她的小脸:“人小鬼大,快吃饭,正长身体呢,多吃点。”
    “嗯!嗯!”常英扒拉著饭,心里满是欢喜,有大哥在,有热饭吃,有新衣穿,这样的日子,真好!
    “大哥!”
    “嗯?”
    “我想学认字了。”常英搁下筷子,一脸认真。
    “你之前不是说不想学吗?”高远有些意外。
    “学会认字,就能练武了呀!”常英说著,偷偷朝高远脸上瞅了瞅。
    她没说出口的是,等练了武,她就不是事事都需要人保护的小丫头了,说不准......
    想著某一天,自己也能挡在大哥身前,小脸上又憋出一股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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