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我的枪法说去吧! - 第6章 军火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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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两人一路狂奔到安全的地方才停下,喘著粗气。
    米尔斯忽然抓住林歌的衣领,愤怒地说道:“法克,你在搞什么鬼?演我是吧?那三个黑鬼,这么远你都能鏢中他们的脑袋!五米的飞鏢靶你打不中?”
    林歌推开他,也是没好气地说道:“滚蛋,老子冒著被砍死的风险演你?我有病啊,再说了,贏了我还有钱赚呢!”
    米尔斯擦了擦汗,闻言也觉得有道理:“也是……你这傢伙真是奇葩,我都以为是白赚的钱了。”
    “可能是太紧张了吧。”林歌也擦了擦汗,把发挥失常归结於心態。
    米尔斯觉得有道理,也没有过多纠结这事,反正没出事,他问道。
    “我们换个地方再继续喝?我都还没有喝够呢!”
    但林歌已经困了,连续几个月高强度工作没有休息,今天算是难得能够早睡一次,明天早上起来又是打工的一天,於是他摆了摆手。
    “算了,回家睡觉吧。”
    米尔斯笑了一声。
    “你那个也算家?”
    “怎么不算呢?”
    虽然是个帐篷,但林歌天天都在附近领生活用品,吃喝也不愁,除了不安全,他的帐篷睡得还挺舒服的。
    就是洗漱只能跑去公共卫生间有点操蛋。
    米尔斯也没有强求:“行吧,隨你便,那就走吧,我们正好顺路。”
    他家离林歌所在的社区不远。
    两人在洛杉磯的夜色下並肩行走,路上偶尔有闪著氛围灯的警车经过,经常能看到嗨高了的癮君子在路边跳著诡异的舞蹈。
    漆黑的巷子深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有黑人在里面交易,街边的妖艷女郎不断对两人发出对战邀请。
    对於这些特色风景,林歌早已经习惯了。
    这时,米尔斯捅了捅林歌的胳膊,大拇指指了指旁边搔首弄姿的女郎,坏笑道:“要不要放鬆一下?哥请你。”
    看米尔斯轻车熟路的样子,他八成是个熟客,但林歌一点兴趣都没有,直白地说道:“不要,我怕得病。”
    “哈,哈!”米尔斯竟无力反驳,“好吧,你是对的。”
    两人穿过街区,来到林歌的家……然后林歌脸就垮了,他的“家”被毁了。
    帐篷完全塌了,里面到处都是被踩踏的痕跡,乱作一团,吃的全被拿走了,剩下一堆破烂。
    米尔斯见状吹了个口哨:“上帝保佑咯,现在怎么办?”
    林歌揉了揉脸道:“还能怎么办,明天再去领一个新的帐篷唄,今晚只能找个公园凑合一下。”
    林歌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了,这些吊流浪汉確实一点素质都没有,但也没办法,他一天大部分时间都没法在帐篷里,更没有任何保护措施。
    米尔斯闻言摊了摊手:“噢,康忙,bro,不要把自己描绘的这么悲惨好吗?我会觉得你在暗示我。”
    “暗示你什么?”林歌没搞懂。
    “行了,別废话了,去我家住,正好陪我继续喝酒。”
    “你家?方便吗?你的家人们会介意的吧!”林歌倒是不介意去米尔斯家里住,起码比睡大街强吧?並且他刚刚提出想去放鬆,证明他的性取向应该是正常的。
    米尔斯笑了一声说道:“你想多了,我没有家人。”
    林歌愣了一下,米尔斯说的轻鬆,但林歌却听出来一股悲凉的味道。
    “那就这么定了,走吧!”
    米尔斯一边朝前走一边说著他的家庭情况。
    “我的父亲是消防员,在我十岁那年葬身了火海,我母亲受不了这沉重的打击,两年之后也去世了,原本我还跟一些亲戚有联繫,服役之后联繫就少了,到现在基本上不联繫了。”
    林歌眨了眨眼睛,他倒是坦诚。
    “那你没有妻子,或者女朋友?”
    米尔斯闻言,眼神一黯,愤恨地骂道。
    “原来有,但她就是个碧池,別提这操蛋的事好吗?今天应该是个开心的日子!”
    林歌耸了耸肩。
    “ok,今天你是老大,你说了算。”
    没想到,米尔斯的家还挺大的,住的是公寓楼,但並不拥挤,每层就两户,他住在五楼,里面居然还是复式的结构。
    林歌感嘆了一声:“哇哦,不错的房子。”
    米尔斯笑道:“不是我的,朋友的,他不在,我暂住。”
    米尔斯招呼林歌坐沙发,自己去冰箱拿了一听coors啤酒,打开电视机,自己坐在了地毯上,开始聊天喝酒。
    米尔斯表示他已经很久没有和朋友这样喝酒了,机会难得,一定要喝尽兴,林歌顺势问到他以前的战友们呢。
    米尔斯擦了擦嘴巴,摇头道。
    “他们都忙著呢,有的在军队里升官了,有的还在前线,有的开了公司,还有在当僱佣兵,有的死掉了,太多了。”
    “我虽然也喜欢钱,但上次一个好朋友死在我怀里之后就释怀了,天大的事都不如活著重要!”
    林歌闻言,兴致勃勃地问起他执行过哪些任务,经歷过哪些危险场面云云,听得如痴如醉。
    米尔斯见状,好奇地问道。
    “你好像对战爭军火很感兴趣啊,那你当初为什么不去参军?”
    林歌喝了口啤酒,隨口说道。
    “当然,我从小就对这些感兴趣,战爭和武器实在太酷了,无论古代还是现代,哈哈。”
    “在我们国家,进军队很复杂,对於我的出身而言,算不上什么好的出路,儘管我对这些很感兴趣,但还是生活为重。”
    嗯……儘管最后负债150万。
    米尔斯撇了撇嘴。
    “哪里都一样,在美国,当兵跟进公司上班没什么区別。”
    “该死的美国政府,老子去当个兵,买枪要钱,吃饭要钱,就连住个宿舍都要钱!没有背景根本也升不上去,完全捞不到钱,当个屁!”
    林歌惊讶地问道。
    “什么?枪械,生活保障不是由军队出资吗?你还要钱?”
    米尔斯冷笑道。
    “那你就太天真了,我刚入军队时,军队人手发了一把m16,有一次任务我把枪丟了,居然从我的工资里扣了枪的钱,2500刀啊,真是他妈畜生!”
    “枪械保养,加配件等等,都他妈要钱,后来我退役时,想把用了3年的ar-15带走,军队居然要我付全新的採购价,法克……”
    “我气不过,最后只带把m1911回来。”
    林歌很惊讶,资本家还是牛逼……不过他还是听得津津有味,问道。
    “m16哪把?a2吗?”
    米尔斯笑了两声。
    “你连这个都知道?不不,当时用的a3,有时候我会很討厌一直重复扣扳机的感觉。”
    m16a3其实就是m16a2的全自动型,在配件安装上也做了一些改进,整体区別不是很大。
    林歌在房间四周看了看。
    “你的武器都放在哪了?我能看看吗?你的军火库。”
    米尔斯嘟囔了一声。
    “有什么好看……没什么好东西。”
    不过还是起身带著林歌进了一个小房间,是一个衣帽间,他的装备全放在这里,有些是常用的,有些是收藏的。
    林歌进来,原本有些醉意的眼睛一下就亮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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