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我的枪法说去吧! - 第229章 穷寇莫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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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工厂占地面积不小,大约有四个篮球场这么大了,外围还有一圈的矮围墙,用黄砖堆起来的,但很矮,一翻就过去了。
    周围还算是空旷,离城区有个大几百米的距离,这样的地形对防守方而言是有好处的。
    相当於有留给他们反应的缓衝带。
    林歌正沿著围墙巡视呢,他觉得这个围墙真是鸡肋。
    要说能起到什么防守作用吧,一翻就过来了,爬都不用爬,但你要说真没用吧,蹲著还是能够当做掩体进行射击。
    林歌反覆思考,还是觉得这个围墙需要守住,让敌人贴到这个围墙,距离里面的仓库就太近了。
    林歌也是有点搞不懂,工厂建这么低的围墙是为了什么。
    倒也不完全都是坏处,还是有一点好处的,起码围建的直,基本上就是一个正方形。
    正方形的话,就不会有什么死角,四条边都放人,外面的情况就一览无余,当然,坏处就是四条边都需要放人。
    需要防守的角度也相当於说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。
    林歌正逛著呢,忽然看到了远处有尘烟扬了起来,林歌顿了一下,这种烟尘只能是汽车造成的。
    远处那是一个坡,先看到烟尘而没有看到其他,接著,林歌看到了更多的烟尘。
    他皱了皱眉头,打开了手里的hk416的保险,摸了摸耳麦说道。
    “正西方有情况。”
    林歌说完,就看到了一辆辆皮卡从斜坡出现,经典丰田的皮卡车,后面的车斗上站著若干戴著头巾的人。
    他们高举著手里的枪,嘴巴里也不知道在喊什么。
    手里的枪也是ak系列的枪,但是不知道是akm还是ak-74,亦或者是56冲。
    这三种枪在这个地方都非常多!
    这样一来,也不用確认他们的身份了,这车速和方向明摆著就是衝著他们过来的,无论是什么势力都得打!
    林歌摸了摸耳麦说道。
    “自由开火!”
    波尔克回覆:“copy that!”
    亨德森哈哈笑了一声:“终於可以开枪了,这几个月,我已经厌倦了开下面那把枪了!”
    米尔斯吐槽了一句:“oh,yeah?那么有没有女人认可你了呢?”
    “闭嘴!”
    布朗说了一声。
    “我要开火了。”
    作为一个新人,布朗需要出点风头,奠定他在队伍里的地位,他很喜欢这个队伍,很喜欢慷慨的老板,他想留下来。
    布朗说完,林歌就看到了布朗,天色渐黑,布朗打开了mk-48的两脚架,放在围墙上,以他的身高,都需要单膝跪在地上,才算是比较舒服的射击姿势。
    敌人距离大概还有两三百米的左右的时候,布朗扣动了扳机。
    “砰砰砰砰砰……”
    这枪的声音还算是比较脆,喷涌的火舌非常大。
    他跟炫技一般,扣住扳机就不鬆手。
    其7.62x51mm的nato標准弹一颗紧接著一颗从枪口射出,不断地射在敌人的皮卡车上!
    玻璃瞬间就被击碎,坐在副驾驶的人被子弹命中了头部,半个脑袋瞬间爆开,当场死亡。
    后面车斗上有敌人被打中了肩膀,子弹直接把整个肩膀都打烂,右臂脱离了身体,从车上掉了下来。
    这种皮卡车的铁皮不经过改造,根本无法抵挡mk-48轻机枪的威力,子弹几乎全部打穿了铁皮,打进了车內!
    弹链的长度在迅速减少。
    虽然没有击中驾驶员,但布朗的枪法不错,几乎没有空枪,子弹全打在了车身上。
    车身上全是桌球大小的枪孔!
    子弹打爆了轮胎,打进了发动机內。
    第一辆皮卡车发生了侧翻,在地上滚了好几圈,黑色的汽油流了一地,最终被引燃,连著这辆车开始燃烧!
    波尔克看到这一幕,也是讚许地说道。
    “用那把枪这样全自动射击,准度相当不错啊。”
    他自认为用那把枪不可能打的比布朗好,他也开火了,端著手里的xm250。
    6.8mm的子弹和7.62mm的子弹威力就差了很多,长度也更短,波尔克还加装了消音器,威力就更小了。
    打起来的感觉反而更像是步枪,但威力又比步枪还要大,穿透力也更强,但儘管如此,波尔克並没有比布朗准。
    说到底,他也不是专业的机枪手。
    不过他不炫技,断断续续点了十几颗子弹,就把驾驶员的头打爆了,第二辆皮卡也直接失去了控制,朝著旁边的车子撞了过去!
    林歌等人也在开火,除了亨德森这傢伙跟神经病一样,直接用腰射狂扫,嘴巴里还一边大骂。
    “酸萝卜別吃!!都给老子死!!呀哈哈哈哈!”
    看上去像是在发泄一样。
    其他人都是瞄准射击,包括林歌也是。
    他的食指不断扣动扳机,子弹非常有节奏地朝著敌人打过去。
    他有点后悔了,应该拿g28的,这多么好的试枪机会啊!
    爱丽丝在更后面的工厂二楼,一下一下地扣动著扳机,几乎弹无虚发,命中敌人的关键角色。
    要么是机枪手,要么是驾驶员!
    她手里是一把m24,沙色的喷漆,用的还是老式的m3式望远式瞄准镜。
    其实她认为m24不算是一把非常出色的狙击枪,这枪有点挑环境。
    潮湿的空气可以改变子弹的方向,乾热的空气又会造成子弹打高。
    不过爱丽丝每次来沙漠执行任务的时候,用这把枪的手感都非常不错,全是正反馈,索性这次也带这把枪好了。
    在眾人的合力开火下,没有一辆车开的进来,就死伤惨重,被打的七零八落,最后两辆皮卡车掉头就跑。
    有些没有被打死的,就用跑的。
    林歌听到耳麦里传来亨德森的声音。
    “boss,要追吗?给我一个司机,我一个人就能把他们全杀了!”
    林歌眯著眼看了一眼夕阳下的逃兵,说道。
    “算了,让他们跑吧,我们华夏有一句古话,叫穷寇莫追。”
    “別讲这么深奥,老子没文化,ok,你说了算。”
    林歌忽然想到,那还有一句话叫乘胜追击呢……
    总之灵活使用老祖宗的智慧,解释权在他手里。
    林歌问道。
    “你们估计他们是属於什么势力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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